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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市8月起試行新辦法明確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程序
瀏覽次數:1042日前,東莞市政府正式下發(fā)了《東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、《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(試行)》,明確提出了東莞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和程序等。據兩《辦法》,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發(fā)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要方式,同時實行實物配租、租金核減和房屋修葺等方式。兩《辦法》將于2008年8月1日起試行,有效期至2011年7月31日。市政府辦公室2005年1月31日發(fā)布的《東莞市困難家庭住房保障辦法》及2005年6月28日發(fā)布的《東莞市困難家庭住房保障辦法實施細則》同時廢止。
據《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(試行)》,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,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;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1.5倍數之下;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10倍數之下;無自有住房,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,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。廉租住房保障以發(fā)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要方式,同時實行實物配租、租金核減和房屋修葺等方式。租賃住房補貼按照人均保障居住建筑面積、家庭人口、補貼標準等因素確定。
據《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(試行)》,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政府新建、收購的住房、騰退的公有住房、社會捐贈的住房,以及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。
在供應對象方面,市財政投資建設或籌集的廉租住房供應市直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以及原市屬企業(yè)下崗失業(yè)人員中符合條件的家庭,鎮(zhèn)(街)投資建設及籌集的廉租住房供應轄區(qū)內符合條件的家庭。實物配租方式優(yōu)先解決低保家庭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烈士先屬,優(yōu)撫對象、軍隊離退休人員、待業(yè)復員軍人及孤、老、病、殘等特殊困難家庭,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。
在配租面積上,1-2人家庭配租面積為40平方米以內,3人家庭配租面積為60平方米以內,4人以上(包括4人)家庭配租面積為80平方米以內。也就是說,實物配租單戶面積最大不超過80平方米。
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條件
?。ㄒ唬┥暾埲思捌涔餐暾埖募彝コ蓡T具有本市戶籍,且在本市工作或居?。?/P>
?。ǘ┘彝ト司杖朐诒臼挟斈曜畹蜕畋U暇€的1.5倍數之下;
?。ㄈ┘彝ト司Y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的10倍數之下;
?。ㄋ模o自有住房,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;
?。ㄎ澹┪聪硎苓^以下優(yōu)惠政策:1、購買過農民公寓;2、在解決農村住房難中享受過集中建房和泥磚房改造政策。
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條件
(一)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,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;
?。ǘ┘彝ト司杖脒B續(xù)三年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的2.5倍數之下;
(三)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的20倍數之下;
(四)無自有住房,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;
?。ㄎ澹┥暾埲思捌涔餐暾埖募彝コ蓡T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。